股東足額繳納出資額是否需要承擔公司債務
天津律師:股東以其出資承擔公司的債務,股東如實履行出資的責任后,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chǎn),享有法人財產(chǎn)權(quán)。公司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條 【出資不足的補充】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shè)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chǎn)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shè)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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