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含義是什么?根據(jù)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而發(fā)生的訴訟代理,稱為委托訴訟代理。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委托訴訟代理人。委托訴訟代理人適用于代理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進行訴訟。這是委托訴訟代理與法定訴訟代理的一個重要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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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訴訟代理的特點委托訴訟代理與法定訴訟代理相比,主要有以下特點:
1、訴訟代理權基于委托人的授權而產(chǎn)生;
2、訴訟代理事項和訴訟代理權限,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外由委托人決定;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訴訟行為能力。
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和訴訟地位:(一)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取決于委托人的授權。根據(jù)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代理行為對委托人利益影響的程度不同,委托人對訴訟代理人的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起訴、應訴,提出證據(jù),詢問證人,進行辯論,申請回避,申請財產(chǎn)保全和證據(jù)保全,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等等,而無權處分委托人的實體權利。特別授權: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二)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委托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的地位與法定訴訟代理人不同,它不相當于當事人的訴訟地位,而只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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