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已過戶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解除是可以解除的,但必須由雙方協(xié)商進行認定,并在達成一致意見后解決,如果強行解除合同的,則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一、已過戶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解除可以嗎?
天津律師:可以解除合同,關鍵在于對方是否同意解除。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沒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jù),這份合同就無法解除了。
已過戶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解除可以嗎?
現(xiàn)行的《合同法》(2021年1月1日廢止)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關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規(guī)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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