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guān)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fā)送的專業(yè)法律文書。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一、律師函是什么
天津律師:律師函的本質(zhì)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于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師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體還要法院的認可,如果法院不認可,則是無效的律師函。
律師函必須要有律師簽章和蓋章,代表對此函負有法律責任,如無則為偽造。如受到威脅、恐嚇、損失等,可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師的責任。
律師函的作用
二、律師函的作用
,律師函可以有效地起到重新計算訴訟時效的目的。
第二,律師函能起到一定的提醒和震懾作用。
第三,律師函是一種高效的敦促對方履行義務(wù)的工具。
三、律師函分類
1、律師催告(敦促)函。是當前常使用的一種。告即將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如:告知與委托人相對的人履行合同及違約的責任告知。
2、律師詢問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詢問有關(guān)法律事項時使用。
3、律師答復(fù)函。是委托律師對特定的質(zhì)詢通過律師來答復(fù)的函。
4、其他律師函。如委托人對某種事項的相關(guān)事實澄清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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